上一页|1|2|3|上一页
/3页

主题:【今日话题】11.25日"沈八条"出台此政策真能控制房产市场、抑制房价吗?

发表于2013-11-27

11.25日沈阳出台八条房产调整政策,出台之初,网友总结其中最重要两点:

第一是二套房首付提高至65%,

二点就是外地户口在沈阳买房需要在沈阳缴纳2年以上的保险或者是纳税证明,

此政策真的能达到房产调控的目的吗?针对,这一政策你怎么看??


沈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保持住宅用地供应全国领先水平,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棚改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比重达到75%以上。密切监控土地价格,严防高价地扰乱土地市场。
二、将非本 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需提供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由1年以上提高到2年以上,即能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5%。
四、严格审查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建设进度,多层建筑应封顶,高层建筑应建设到总层数的2/3以上。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进一步加大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供应,建立审批快速通道,中小户型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符合信贷条件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六、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规定,完善公共租赁住房配建政策,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及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加强危房改造。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严格执行商品住房“一房一价”规定。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须在售楼现场和网上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信息,严禁。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物价部门要依法查处;拒不整改的,房产部门暂停网签备案。
八、进一步整理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等房产管理基础数据,积极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房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建立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提供基础支撑。
九、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房产部门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来源:市政府厅)

发表于2013-11-27

我觉得希望不是很大?这些只是对刚需的有限制吧??

发表于2013-11-27

只有外地人想在沈阳买房的才会收到限制

发表于2013-11-27

是啊,真正的沈阳人,也不需要,更不着急买房子,刚需人群外地户口占大多数吧?

发表于2013-11-27

这种调控也太····

发表于2013-11-27

对于有钱人一点都不关事

发表于2013-11-27

觉得够呛啊

发表于2013-11-27

专家不是说影响不大吗

发表于2013-11-27

对外地人严重的歧视!!

发表于2013-11-27

对沈阳吧

上一页|1|2|3|上一页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