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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年1月1日起 沈阳公共租赁住房“扩面”!
沈阳市房产局消息: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居民凡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不高于3500元(含),单身不高于4200元(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6平方米,未拥有机动车辆,未有工商登记信息的,就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了。
本次对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线进行了调整,将现行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线由3000元调整为3500元,单身由3900元调整为4200元,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更好地解决我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外地来沈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的住房困难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安居保障、得到政策实惠。
目前我市已打破户籍壁垒,实现了全市社区通办公共租赁住房业务。申请家庭可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市内任一社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同时,如果想把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和补贴发放一并办理,也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APP及辽事通APP“公租房一件事”业务全程手机端申请办理,申请人可以足不出户享受随时随地的“掌”上服务,实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多渠道受理,更加便民利民。
对于外来务工人员还应当在沈阳连续交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进城务工人员可参照外来务工人员准入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外地来沈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五年内,在沈无房的,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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