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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发表于2010-04-04
土地使用证的作用主要是为了保障产权安全:通过土地登记对购房人土地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经登记的住房用地,如果登记错了,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登记机关负赔偿责任;如果没登记,购房人就不能对抗恶意第三人,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保障交易安全:通过查询住房用地登记资料,可以判定所要购买的房屋土地是否合法,是否有合法的产权,以此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

按规定,所有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取得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人除办理房产证外,还必须办理土地使用证。
发表于2010-04-04
案例一:有房权证,却纠纷不断

   和某祖居于豫北某市,其房产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某的邻居长期占用其小块土地,且拒不拆除,两家由此纠纷不断。自1989年起,和某先后多次找到该市规划、城建等职能部门,要求解决问题,但由于拿不出土地使用证,致使纠纷至今得不到解决。

   案例二:

   郭某早年从外地调入豫北某市工作后,购买他人房屋及院落一座,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后来,郭某发现自家的院落内有闫某私自迁入的坟墓,且闫某拒绝迁出。为此,郭某将闫某告上法院,法院判决闫某将坟迁出。2001年,闫某等人又以郭某院落是其家坟地为由,在郭某家堆起坟头,焚烧冥祭品,并以房产证发证程序违法为由提起诉讼。此案经一审、二审、再审,最终因无土地使用证,法院撤销了郭某的房产证。

   现状:城市居民办证意识淡薄

   “买房子还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一住宅小区居民杨女士对此问题一脸惊奇。据她讲,她居住的小区里,居民们都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

   “我买的房子有100%的房权,还要办土地使用证吗?”在一个高档小区,李先生也对此问题疑惑不解。

   居民办证意识淡薄,且许多人根本不知道应给自己的房屋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的工作人员说:“城镇居民住房要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免自己的财产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而受到侵害。否则,拆迁时你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转让时得不到对方的认可,发生纠纷时得不到法律的承认。”自1986年《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该市区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约10万本,但仍有40%左右的单位和个人未办理土地使用证。

   上述两个案例,就是居民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意识,导致自身的财产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缺一证,房产不能上市交易

   完整的房地产权,应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二者缺一不可。由国土资源部会签、建设部发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要求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应当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物权法》也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范围和如何办理

   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为所有使用国有土地的住房用地,包括城镇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及其他住房用地。

   土地使用权登记实行依法申请原则,如果属于1986年以前的城市世居老宅、城镇搬迁居民,应携带土地使用权的来源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部门出具符合规划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有关测绘资质单位测绘的地籍图等材料到辖区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属于楼房住宅且原单位或房产开发商已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进行土地分割,分割后到辖区国土资源部门或市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面积根据国家规定,楼房住户楼下整块土地为共有宗地,每户所分摊面积等于宗地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乘以户建筑面积。即:每一户的分摊面积=(宗地面积÷建筑总面积)×户建筑面积。市国土资源部门接到申请后,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然后进行注册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发表于2010-04-05

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呀?去哪里办理呀。

发表于2010-04-07
引用:idallw 在2010-4-4 9:32:24写道:原帖
土地使用证的作用主要是为了保障产权安全:通过土地登记对购房人土地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经登记的住房用地,如果登记错了,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登记机关负赔偿责任;如果没登记,购房人就不能对抗恶意第三人,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保障交易安全:通过查询住房用地登记资料,可以判定所要购买的房屋土地是否合法,是否有合法的产权,以此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
按规定,所有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取得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人除办理房产证外,还必须办理土地使用证。
 
 我是搜房网编辑,请问楼主怎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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